锦州市 关于暂停办理我市失业保险相关业务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及广大参保人员:

 

根据《关于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上线及新旧系统切换的通告》和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失业保险省级集中信息系统全省上线要求,我市失业保险信息系统于2021年12月15日17时起,暂停办理业务。2022年1月 4日逐步恢复相关业务办理。

 

请各参保单位务必在社保系统申报核定后,于12月15日前到税务局按照社保核定金额完成失业保险缴费(存在补收的单位,请把补收金额和当月应缴金额分开缴费)。

 

失业保险信息系统暂停期间,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业务只受理申领登记,待信息系统恢复后审核。失业保险待遇终止、退还业务暂停办理。

 

失业保险业务暂停办理期间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联系电话:

 

失业保险账户管理科:5055907

失业保险待遇发放科:5055911

失业保险基金管理科:5055165

古塔区经办机构:2112823

凌河区经办机构:6086708

太和区经办机构:7188121

松山区经办机构:3860791

滨海区经办机构:2111823

黑山经办机构:5523496

北镇经办机构:6628710

凌海经办机构:8122439

义县经办机构:7706633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3日


来源: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