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温馨提示
一、集中缴费时间
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待遇享受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筹资标准
2022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900元。其中:个人缴费 320元/人/年,财政补助 580元/人/年。
四、参保缴费对象
★具有我市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市居住证的未纳入职工医保人员,可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居民医保。12周岁以下少年儿童,监护人具有我市城乡居民户籍或居住证,也可在我市参保。
★我市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各类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中专、技校学生,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地居民医保。符合户籍地参保资助政策的,也可在户籍地参保。
五、参保资助
1.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不缴费,全额资助;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个人缴纳160元,资助160元;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及残疾家庭中的各类学生和婴幼儿,个人不缴费,全额资助;
4.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纳入民政部门低收入监测范围的人员、脱贫不稳定且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人员由省财政资助每人45元,市财政资助每人45元,县财政资助标准由县(市、区)确定。
5.返贫致贫人口按照低保对象标准给予资助;
★各类享受参保资助人员,以2021年9月30日前相关部门认定结果为准。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资助参保政策的人员,只能按一种身份享受对应的参保资助政策。各类资助参保人员应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人员,不享受个人缴费分类资助政策。
★2022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 天内由监护人使用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在税务部门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未在出生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当年内可按照其他特殊人员缴费途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缴费参保,待遇享受期为缴费之日次月起至12月31日。
六、缴费渠道
1.“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纳税服务”模块缴费(链接直接进入);
2.“微信”APP,在“城市服务”模块缴费(链接直接进入);
3.“支付宝”APP,在“陕西社保缴费”模块缴费;
4.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农行掌上银行、手机银行、农行智能POS机;
5.陕西信合(农商银行)网点柜面、手机银行、个人网上银行、E终端、ATM自助机;
6.中国建设银行扫码支付、营业网点柜面、建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7.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工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8.中国银行营业网点柜面、中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9.银联“云闪付”手机APP;
10.虚拟户可至各地办税服务厅集中申报缴费。
★税务部门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或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须持本人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特殊人员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前往各办税服务厅,进行人员信息登记并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问题请咨询各县(市、区)税务部门,银行缴费相关问题请咨询各合作银行。医保权益记录相关问题请咨询各县(市、区)医保部门。
延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延安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