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医保系统切换告市民通知书(附咨询电话)


尊敬的参保人: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向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医保服务,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的安排部署,我市将统一切换国家(江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医保平台”),具体公告如下:

 

一、停机切换时间

 

自2021年11月10日18时起,停止使用我市现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暂停办理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相关业务。

 

二、恢复上线时间

 

新医保平台经切换试运行后正式上线,预计于2021年11月20日8时起全市逐步恢复各项医保业务办理,具体时间根据系统切换进度予以调整并公告。

 

三、影响业务范围

 

停机期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所有业务,包括医保经办大厅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结算、本市参保人员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将暂停办理。本市“赣服通”医保服务等公共服务渠道,暂停受理医保查询等业务。

 

四、业务处理措施

 

(一)门诊就诊及购药业务。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需全额现金垫付。门诊慢性病患者用药发生的费用,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回原就医机构重新登记办理刷卡结算。建议门诊慢性病患者提前适当备药,保障用药需求。

 

(二)本地住院结算业务。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在新医保平台启用前出院的,需个人全额现金垫付,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回原就医机构重新登记办理出院结算,按正常流程出院结算。在新医保平台启用后出院的,按正常流程出院结算。停机前已在院病人且在停机期间连续住院的,在新医保平台启用后不重复计算起付线。

 

(三)异地就医业务。已刷卡入院的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在新医保平台启用前出院的,需个人全额现金垫付,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携带相关材料赴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在新医保平台启用后出院的,按正常流程出院结算。停机期间,参保人员省内或跨省异地就医入院的,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就医医疗机构未补传费用医保结算的,可携带相关材料回参保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四)其他待遇业务。因停机原因导致医保待遇享受受影响的(如门诊慢性特殊病申报、特药申报、转诊转院申报无法及时受理等),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停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办理追溯认定并按规定报销。

 

(五)公共服务业务。停机期间,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采取线下收取资料、新平台上线后补录方式优先办理存续业务,办理时限相应顺延。在“赣服通”平台上参保信息、缴费信息和个人账户信息无法查询,参保人员可通过医保经办机构电话进行查询。

 

(六)医疗保险费征收。税务部门征收医疗保险费停止时间以税务部门公告为准。

 

停机期间咨询电话

 

市医保中心:6275373

月湖区医保中心:6221903

贵溪市医保中心:3771309

余江区医保中心:5891234

 

本次信息系统停机切换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参保人、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

 

特此公告。

 

鹰潭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6日


来源:鹰潭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