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 2022年职工补充医保与大病保险缴费开始了


乐山市各位职工医保参保人注意了!2022年乐山市职工补充医保及职工大病保险已于11月5日起启动缴费办理!

 

缴费标准为——

 

2022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标准为:225元/人·年

 

2022年职工大病保险缴费标准为:60元/人·年

 

缴费时间均为:2021年11月5日—2021年12月27日

 

【一】乐山市2022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一、参保人员

 

已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

 

二、缴费办理

 

2022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保费标准:每人年缴保险费225元。

 

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应当办理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参保。

 

在乐山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央企、省属直管企事业单位,其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应当在乐山办理。

 

缴费方式:

 

(一)2021年通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扣缴纳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2022年继续通过其个人账户代扣缴纳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二)已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扣缴纳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其余灵活就业人员通过以下方式缴纳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1、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直接缴费

 

①微信缴费步骤: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四川社保缴纳;

 

②支付宝缴费步骤: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

 

③云闪付缴费步骤:云闪付→我的社保→社保缴费。

 

2、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缴费(支持微信、协议支付)

 

①“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

②“四川税务”手机APP;

③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三)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可由单位生成参保缴费计划推送至税务部门缴纳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三、参保时间及保险期限

 

参保缴费时间为 2021年11月5日—2021年12月27日18:00,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保险责任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险责任:

 

(一)住院费赔付。当年因病住院(含B类特殊疾病门诊)的总费用在起付线至封顶线(封顶线以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公布为准)之间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在本地医院住院按90%赔付(含办理了异地安置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住院的按78%赔付(不分退休和在职)。

 

(二)高额赔付。当年因病住院(含B类特殊疾病门诊)的总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实际报销到封顶线后其超出的部分。不分本异地医院住院按90%赔付。

 

(三)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恶性肿瘤手术(含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3类大病在以上赔付比例基础上分别增加5个百分点。

 

(四)一年内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累计最高赔付金额为30万元。

 

五、参保激励办法

 

对于连续缴费满6年且首次住院费用进入高额的参保病人,高额报销比例为92%;对于连续缴费满10年且首次住院费用进入高额的参保人员,高额报销比例为93%。

 

六、发生下列情况的赔付办法

 

(一)因工伤、女职工生育(含流产、引产、保胎、正常生产及难产)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

 

(二)因意外伤害(不含交通事故和其它责任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封顶线以内的,按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规定赔付,超过封顶线以上的部份,不属于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

 

(三)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违法犯罪等造成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

 

(四)因自伤、自残、醉酒、戒毒、性传播疾病(不含艾滋病)等进行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

 

(五)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及因不孕不育等进行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

 

(六)第三方责任等引发的非疾病医疗费用不属于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

 

(七)在港澳台地区和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

 

(八)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

 

七、理赔所需资料

 

(一)本地案件理赔

 

本地住院案件:由医疗经办机构提供加盖相关业务章的医院端结算人员纸质费用报销情况表两份,职工补充保险赔付金额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病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及联系电话。

 

(二)异地案件理赔

 

1.每月由医疗经办机构提供加盖相关业务章的机构端结算人员纸质费用报销情况表两份。

 

2.在异地(乐山市境外)住院(现金垫付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医疗经办机构报销基本医疗费用的同时,还需提供经办机构结算单、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中住院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包含10000元)须提供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证或病情证明复印件及住院费用清单。

 

3.参保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名的银行卡复印件或银行存折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账号须清晰,另需手写持卡人户名及开户行所在地,存折复印件户名和银行账号须清晰,理赔款将按规定划入提供的账户内。

 

4.需提供参保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的联系电话,以便了解理赔金转账情况。

 

八、本方案由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和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负责解释。

 

【二】乐山市2022年职工大病保险

 

一、参保范围

 

职工大病保险参保范围为已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

 

二、缴费标准

 

2022年职工大病保险缴费标准为60元/人·年 。

 

三、参保办理

 

(一)2021年通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扣缴纳职工大病保险的参保人员,2022年继续通过其个人账户代扣缴纳职工大病保险。

 

(二)已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扣缴纳职工大病保险。其余灵活就业人员通过以下方式缴纳职工大病保险:

 

1.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直接缴费

 

①微信缴费步骤: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四川社保缴纳;

 

②支付宝缴费步骤: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

 

③云闪付缴费步骤:云闪付→我的社保→社保缴费。

 

2.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缴费(支持微信、协议支付)

 

①“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

②“四川税务”手机APP;

③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三)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为职工参加职工大病保险,由单位生成参保缴费计划推送至税务部门缴纳。

 

四、参保时间及待遇享受期限

 

参保缴费时间为 2021年11月5日—2021年12月27日18:00,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五、支付范围和标准

 

(一)职工大病保险对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需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超过一定标准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支付。

 

(二)参加职工大病保险的人员单次住院需个人负担的以及多次住院累计需个人负担的超过6000元以上合规医疗费用,按 65%的标准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支付不超过10万元/人。


来源: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