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 关于配合完成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工作的通告


尊敬的吉林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及家属:


为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人社厅发〔2018〕107号)文件要求,对2019年至今年10月底没有认证且通过信息比对、街道(乡镇)核查均没有获取到相关信息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社保局拟于12月办理待遇暂停手续。待领取待遇人员进行领取资格认证后,对暂停发放的待遇给予补发。


请以上人员(具体名单请登陆“吉林市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或“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网站查询)在12月10日前完成认证,避免因暂停发放养老金带来不便。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认证方法如下:


一、手机自助认证


1、吉林掌上社保


下载“吉林掌上社保”→待遇认证→按提示完成认证


2、老来


下载“老来”→社保认证→按提示完成认证


3、掌上12333


下载“掌上12333”→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按提示完成认证


4、中国领事(仅适用于境外居住人员)


下载“中国领事”→养老金资格→按提示完成认证


二、电脑自助认证


1、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http://jlsi.jl.gov.cn/)


打开“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网页→吉林省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网上认证中心→按提示完成认证


2、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


打开“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页→待遇资格认证→按提示完成认证


本地居住卧床人员,家属可到居住地社区申请协助认证。


社保咨询电话:0432-69912333

认证解答电话:0432-69983051

地址:船营区福绥街1号社保业务经办大厅


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1年11月8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吉林掌上社保APP下载·社保客户端
  2. 国家人社部·掌上12333AP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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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发布:2021-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