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呼伦贝尔市上线停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医保业务系统将于2021年11月8日-11月30日进行新旧系统切换,切换期间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的各项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期间不会影响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系统停机相关部门业务办理

 

(一)税务部门

 

2021年10月31日17:30起,税务部门停用移动端收费、柜台收费、线上收费等所有的收费模式,不再收取医疗保险费。11月3日—11月5日,税务部门将已征集未征收的数据回退至医保经办机构。

 

(二)定点医药机构

 

2021年11月8日17:30起,全部停止即时结算,系统停机前完成以下工作:

 

1.所有在院患者全部办理出院,完成系统结算;所有门诊慢病患者、门诊特殊用药患者均须办理完医保结算,并完成数据上传。

 

2.2021年11月8日17:30之后,未达到出院条件的、还需继续住院的,先将住院费用在旧系统停机前结算,再按自费重新办理住院,发生的费用待新系统上线后上传数据进行医保结算。

 

3.恶性肿瘤、血液透析门诊慢性病待遇。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11月1日前预先开具相关检查、检验、治疗等,提前完成上账工作。

 

4.定点医药机构在系统停机前完成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医疗救助、大病保险、意外伤害、病种付费、床日付费、核酸检测等所有费用的申报、对账,及时完成与医保经办部门的结算和清算。

 

(三)医保经办机构

 

1.医保征缴业务

 

2021年10月29日17:30起,暂停办理参保单位的费用核定、基金征集、个人补收、人员变动、医保关系转移以及灵活就业、破产困难企业人员缴费核定等业务。请参保单位和个人10月29日前及时缴纳已核定的医疗保险费用,避免医保待遇受到影响。

 

2.慢性病业务

 

系统停机期间,有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用药及“两病”认定需求的,医保经办窗口随时办理认定。系统切换期间,如产生临时费用,由参保人先行垫付,系统切换完成后,持发票、费用清单、门诊病历等材料至所属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核销。

 

享受门诊特慢病、特殊用药患者,在系统停机前开取2个月用药量,确保日常用药不间断。

 

3.异地业务

 

停机期间,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异地备案APP、内蒙古12333手机APP等异地备案渠道暂停使用。在此期间办理转诊的参保人员和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请到各经办机构窗口进行备案登记。

 

参保人员2021年10月1日--11月30日在异地就医住院的,需先自费住院,待出院后持医保卡、出院诊断、费用明细单、有效收据、银行卡号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二、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时间

 

2021年11月30日16:00起,全市逐步恢复各项医保业务办理,逐步恢复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结算服务,逐步恢复异地住院、门诊即时结算。

 

新医保系统上线后试运行初期,业务较为集中,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支付时限将会顺延1-2个月,医保经办窗口工作人员要提前向参保人员做好解释工作。

 

因信息系统切换停机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有关单位、参保人员和社会各界周知并谅解。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后将会提供更加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感谢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呼伦贝尔市医保经办机构办公电话

 

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28日

 


来源: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