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 关于对第三代社保卡用户自动签发电子社保卡的通告


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电子社会保障卡同步申领工作的通知》(人社网信函〔2021〕20号)要求:

 

兹于2021年10月28日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将对我市及河北省直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27日期间申领、补换第三代实体社保卡且未申领电子社保卡的持卡人,自动同步签发电子社保卡,并发放至电子社保卡官方客户端、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小程序、中国农业银行手机APP等渠道,您可登录以上渠道使用电子社保卡。

 

自10月28日起,在您申领、补换第三代实体社保卡后,将同步为您生成电子社保卡,并发放至电子社保卡官方客户端、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小程序,若您的三代卡服务银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其中之一,您的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手机APP也可同步发放。您可登录以上渠道使用电子社保卡,也可以在其他电子社保卡服务渠道申领和使用电子社保卡(二代社保卡不做同步申领,请自行申领电子社保卡)。

 

详情请咨询石家庄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0311-89632715(若以上渠道已领取电子社保卡可忽略此公告)。

 

石家庄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7日


来源:石家庄社保卡服务平台(微信版)
发布:2021-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