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 关于企业职工停发待遇人员办理资格认证的通知


领取企业职工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隔12个月需办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正常发放待遇人员可登录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办理企业职工养老资格认证业务。已停发待遇人员,可通过以下形式办理资格认证以及续发养老金业务:

 

01、本人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全市任一政务中心就近办理(备注:海丰县仍在原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02、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可以联系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电话预约上门认证;

 

03、下载“12333”APP,进行网络资格认证,并致电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告知相关情况。

 

附件:



相关业务链接:

  1. 粤省事·广东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

来源: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