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 关于延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1年度缴费时间的通知(含灵活就业医保)

桂医保发〔2021〕57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市税务局: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建设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工作部署,目前,我区已上线使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正常办理业务。为确保缴费延续性,保障参保人员待遇不受影响,决定延长部分业务缴费期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参保单位2021年度缴费期

 

因平台上线原因影响参保单位缴纳2021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时间延期至2022年1月31日,延期期间继续执行2021年度缴费政策,参保职工按规定正常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延长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度缴费期

 

因平台上线原因影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纳2021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时间延期至2022年1月31日,延期期间继续执行2021年度缴费标准,参保人员按规定正常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1年12月31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广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
  2. 广西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微信版)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