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限的有关通知(正常缴费期、参保补缴期)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福建省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医保明电〔2021〕4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现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限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01、正常缴费期


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正常缴费期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


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底缴费的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缴费的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之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02、参保补缴期


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为参保补缴期。从缴费之日起60日内为医保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缴费的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缴费的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加上财政补助标准缴费。


新生婴儿、大中专院校学生、困难人口等的参保缴费及待遇按现有规定执行。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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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