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 关于公布2022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社会事务局、税务局,各县(区)医保局、税务局,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眉山市职工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眉府办发〔2020〕3号)和眉山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下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等规定,现将我市2022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等事项公布如下。


一、最低缴费基数


2022年度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5572元/月。


二、缴费比例


(一)财政供养单位在职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为8.3%(含职工医保单位部分6%,生育保险0.3%,职工本人2%);


(二)非财政供养单位在职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为8.8%(含职工医保单位部分6%,生育保险0.8%,职工本人2%);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8%(不缴纳生育保险),缴费金额为5349.12元/年;


(四)单建住院统筹方式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为4%(不缴纳生育保险),缴费金额为2674.56元/年。


三、个人账户周岁增资额


2022年度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周岁增资额为11元/周岁。


四、补充医疗保险费


2022年度我市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为320元/人。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


来源: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