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 关于延长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告
近期,部分个体人员反映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缴纳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待遇,经研究决定延长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我市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逾期不能补缴。
二、缴费方式
(一)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
1.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四川社保缴纳;
2.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
(二)网页、公众号、APP
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手机APP相关功能选择缴费档次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银行代收
通过银行网点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PP、银行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扫码、税银POS机、自助终端等选择缴费档次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办税服务厅
到办税服务厅窗口选择缴费档次,使用POS机刷卡、现金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使用自助办税终端选择缴费档次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特此通告,敬请相互转告!
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税务局
自贡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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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贡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社保中心
发布:202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