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 关于延长失业补助金受理期限三个月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关于延长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受理期限3个月的函》(人社失业司便函〔2021〕116号)文件规定,考虑到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决定延长失业补助金受理期限至2022年3月31日,按现行政策保障2021年失业人员。

 

一、申领条件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或因本人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二、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及标准

 

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限为6个月,其中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832.5元;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332元。

 

三、停止失业补助金的情形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四、申领流程

 

1.网络申领。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电子社保卡、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西藏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大厅提出申请。

 

2.现场申领。参保失业人员可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到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咨询电话:0894-5800363(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0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西藏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大厅
  2. 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
  3.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来源: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