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沈阳市困难家庭普通高校、中职(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

 

为能更好地完成沈阳市2024年困难家庭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现将2025届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时间安排

 

请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在暑期放假前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同学,以便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的同学提前准备好申报材料。

 

9月18日前,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学校上报材料,并将所需汇总表格上报市人社局复核;

 

9月30日-10月6日,各学校公示(仅公示个人信息、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补贴金额,隐藏身份证号码生日8位);

 

10月10日前,各区县上报2024年求职创业补贴材料:发放名单明细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需盖章、首页加骑缝)、资金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需盖章)、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需盖章)、公示名单截图(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需加盖公章);

 

10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学生个人账户。

 

二、补贴要求

 

(一)补贴对象:我市辖区内的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中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所在家庭、脱贫家庭中的毕业年度的毕业生和特困人员、孤儿、残疾、烈士子女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年度的毕业生(以下称毕业生),并有求职创业意愿且首次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的困难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补贴为一次性补贴,每人1200元。

 

(三)2025届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相关业务均需通过线上办理。

 

(学生/学校网厅网址:https://www.lnzwfw.gov.cn/rszq/

 

区、县(市)人社部门网址(内网登录):http://10.56.8.77/portallogin/#/ )

 

为方便使用本系统,工作人员录制了操作演示视频(详见群内压缩文件包),请各学校、各区、县(市)经办人员学习掌握。

 

三、申领要件提供标准

 

通过线上平台办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业务的须提供申请补贴所需的身份证明材料电子版(符合系统要求格式)。

 

(一)求职创业补贴审批表;

 

(二)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资格证明;

 

(三)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补贴所需的身份证明材料:

 

1、低保家庭毕业生:(1)户口簿;(2)本人及家庭在有效期内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以上简称为“低保证”)(其中“低保证”本年度已年审的,只需提供“低保证”;“低保证”本年度未年审的,需提供本年内1个月及以上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或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银行账户的银行转账明细单)。

 

2、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1)户口簿;(2)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扶贫部门出具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有效证明;(3)家庭主要成员(同一户口簿中登记的直系亲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所在家庭毕业生:(1)户口簿;(2)乡镇、街道及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有效证明。

 

4、脱贫家庭毕业生:(1)户口簿;(2)乡镇、街道及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有效证明。

 

5、特困毕业生:本人有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6、孤儿毕业生:本人有效《儿童福利证》。

 

7、残疾毕业生:本人残联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烈士子女: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及以上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9、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本人有效期限内国家助学贷款银行贷款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将此通知下发到所管辖区内满足申请条件的每一所学校,做好学校信息接收的登记工作,万不可遗漏,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大家引起重视。

 

(二)请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按照此通知要求收取、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由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学校完成本项工作,必要时可以上门办理。

 

(三)请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25届沈阳市高校、中职(含技工学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2025届沈阳市高校、中职(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账号汇总表》《2025届沈阳市高校、中职(含技工学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并及时上报,具体填报形式请大家参考样表。

 

(四)由于历年沈阳市此项工作涉及学生人数较多,工作量较大,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按照本通知要求的工作时间安排开展工作。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4日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