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 2024年新增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的通知


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沈阳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确认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14〕30号)及《关于规范沈阳市工伤康复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确认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15〕6号)规定,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于2024年6月份受理了5家医疗机构的申请,7月份完成了审核及公示,现批准: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辽宁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辽宁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沈阳市铁西区兴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家医疗机构为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和辽宁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为工伤保险康复定点医疗机构。

 

特此通知。

 

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7日


来源: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发布:2024-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