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关于开展矿山企业劳务派遣用工违法问题集中排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各监察执法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规范矿山企业劳务派遣用工,夯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矿山企业劳务派遣用工违法问题集中排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矿山企业劳务派遣用工违法问题集中排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4年7月17日至9月30日。

 

二、排查对象

 

矿山企业及与矿山企业合作的劳务派遣单位。

 

三、排查内容

 

对矿山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矿山井下工作岗位是否违规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包括以外包等名义采取劳务派遣用工。

 

(二)矿山非井下工作岗位使用劳务派遣是否遵守劳务派遣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劳务派遣单位申领行政许可、劳务派遣协议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设置及用工比例等规定执行情况。

 

(三)矿山企业是否违规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四)矿山企业是否将井上劳务派遣用工纳入统一管理、统一安全教育培训。

 

四、实施步骤

 

(一)企业自查(7月17日-31日)。组织矿山企业对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隐患,力争把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二)排查整治(8月-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组织力量开展复核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规范矿山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秩序工作,将此次行动作为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调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沟通会商,立足远近结合,建立健全治理矿山企业违反劳务派遣规定问题的日常执法协作机制,推动矿山企业劳动用工持久健康发展。

 

(三)认真总结评估。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本地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梳理经验做法,查找监管薄弱环节,提出下步对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并选取1个典型案例于10月8日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煤矿安全监察处。排查期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将适时派员赴部分设区市进行实地督导。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

侯宏玉 0791-86890189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煤矿安全监察处

李广勇 0791-86316131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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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矿山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排查整治情况.docx

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