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岗位技能提升申报公告(2024年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质量就业的决策部署,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4〕4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岗位技能提升补贴申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对象

 

1.参加失业保险1年(含)以上的企业职工;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失业人员。

 

二、发放标准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统一分为三档: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不分级或未明确分级的统一为1500元。

 

三、办理程序

 

(一)参保职工或正在领取失业人员应在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至政策实施期限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服务窗口提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也可通过“河南社保”微信小程序河南社保APP进行线上申请。

 

(二)失业保险经办人员采取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或失业保险金发放信息比对等方式,对企业在职职工的参保缴费情况、参保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情况进行审核,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官方网站联网查询等方式,对参保企业在职职工或参保失业人员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行核查。

 

(三)失业保险经办人员按照统一业务经办规程审核通过后,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参保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金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

 

四、注意事项和相关要求

 

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五、政策期限

 

政策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联系方式:

 

市社保中心:2299333

林 州 市:6806433

安 阳 县:2610096

滑 县:8130606

内 黄 县:7070618

汤 阴 县:6206518

文 峰 区:5924033

北 关 区:2093020

殷 都 区:5139510

龙 安 区:5022860

高 新 区:2115001

 

 

安阳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4年7月5日



相关业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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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河南社保APP下载(安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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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