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三批黑龙江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名单的通知


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21〕73号)和《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人社厅发〔2021〕71号),按照自愿申报、省级主管部门或市级人社部门推荐、省人社厅综合评议、公示等程序,现将第三批黑龙江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名单(附件)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入选的培训机构要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科学谋划、严密组织、认真实施,确保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实效。一是要建设稳定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加大经费投入,配套培训场地和软、硬件基础设施,开发利用线上培训平台,建立学员考勤、质量评估等制度,规范开展培训。二是要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明确的培训学时、内容和要求,规范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对完成规定学时和内容的学员进行结业考核,颁发培训合格证书。三是要坚持质量第一、以用为本原则,坚持市场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培育壮大高水平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为目标,高标准、高质量规范组织实施,确保培训质量经得起社会和市场检验。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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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第三批黑龙江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名单.docx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