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 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苏人才函〔2024〕2号


各人事代理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21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及对象

 

在我省从事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工作,人事档案委托在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保管,与代理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在有效期内的专业技术人才。

 

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级职称评审,应按照我省相应工程技术系列(专业)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如《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中级职称评审,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三)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苏人社发〔2019〕183号)所列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四)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申报评审渠道

 

(一)申报人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评审。

 

(二)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形式,同步提交纸质材料。申报人员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四、申报材料与要求

 

(一)申报人员申报信息填写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须与本人人事档案材料一致。

 

(二)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申报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退回个人材料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三)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系统导出,带水印)一式3份,A3规格(骑马钉装订)。封面“申报评审专业”栏目填写准确,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评审专业一致。表中“个人承诺书”“承诺人”签字部分用黑色水笔手写。

 

(四)须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

 

1. 任职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不能通过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查验的)。

 

2. 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同级转评前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3. 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聘文(复印件),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证明(原件)。

 

4. 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个人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

 

5.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学时证明材料)、参培证明材料。

 

6. 单位公示文件和公示结果证明(原件),以及网上(布告栏)公示页面。

 

7. 同级转评人员提供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复印件。

 

8. 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包括:基本情况(姓名、学历、现职称、工作经历等)、开展工作情况(如设计、科研、施工、管理等技术工作)、继续教育情况(参加学术交流、培训学习等)、取得业绩(按类分述)、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努力方向等。

 

9. 业绩、成果材料。对照《申报表》,提交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文(附封面、主管部门和主办单位介绍页、目录、正文等)、著作(附封面、出版刊号页、编审人员说明、出版社出具的字数证明)材料。

 

10. 其他材料复印件。

 

纸质申报材料:一律装入不易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一人一袋)。档案袋正面须贴《申报材料袋封面》(附件3,“专业类别”“申报资格”填写准确、完整),档案袋袋口无需密封。附件须有《申报材料附件目录》(附件4)。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不得放入申报材料中。

 

电子申报材料:将纸质申报材料(复印件须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上传到申报平台相关栏目。上传平台的电子申报材料必须与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一致。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单位审核。各人事代理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严格审查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杜绝弄虚作假。未经用人单位核实的申报材料不得上报。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为申报人出具公示情况证明。对于用人单位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协助申报人骗取推荐资格的,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申报人所在单位将符合条件的纸质申报材料等,按时集中报送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综合服务部(广州路213号501室)。

 

(三)申报材料报送时间。申报人员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8月5日9:00-9月5日24: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申报。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收费标准。此项职称评审不收取费用。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江苏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联系人:熊亮、栾晨,联系电话:83238856、83238890。

 

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2024年7月31日


附件下载:

  1. 1.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情况一览表.doc
  2. 2.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doc
  3. 3.申报材料袋封面.doc
  4. 4.申报材料附件目录.doc


相关业务链接:

  1. 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申报)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