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 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和体育教练员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4〕72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衡人社函〔2024〕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全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和体育教练员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审方式

 

2024年度全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和体育教练员系列职称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详见《资格审查材料目录》)和业绩评审材料(详见《业绩评审材料目录》)。资格审查材料网上提交,须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业绩评审材料线下提交,无须网上申报。纸质材料报送要求与往年一致。涉密材料信息严禁网上填写提交。

 

职称网上申报与评审途径及操作指南,中、高级评审职数、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申报审核流程等有关事项参见附件1、附件2。

 

二、申报与评审时间

 

(一)申报时间。2024年度全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和体育教练员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参评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30日,网上申报审核时间截止时间为9月2日,务必科学安排提交前网上申报审核各环节具体时间;初、中级职称申报参评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9月10日至9月30日。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人事科。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6号市人民政府大楼807办公室。

 

(二)业绩成果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能有效证明业绩成果取得的时间、承担的角色和效果。无证明佐证材料的业绩成果,评审时一律不予认可。参评材料中有关业绩、资质等的有效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奖项、专利、论著及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4年度有效参评材料。

 

(三)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专技人才在9月30日(含)及之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提交材料,也不接受其申报参评中、高级职称。

 

(四)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和体育教练员系列中级评委会10--12月完成评审,根据相关规定,分别将评审结果在市人社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评审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公示及职数无异议人员向市职改办备案。公示等有异议人员由评委会按规定程序调查核实,待处理结束后再另行备案。

 

对通过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核发电子职称证书。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和智慧人社APP上均可自行下载打印职称证书,并提供职称证书信息查询。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恪守科研诚信,申报前连续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须达合格以上。

 

(二)申报评审条件。自2024年起,晋升职称一律须提供下一层级同一系列(专业)职称(国家或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群众文化系列除外)。2024年原则上按照各系列(专业)新修订的申报评价标准条件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申报评价标准条件暂未修订的系列(专业),应按照原标准条件和国家新出台的标准条件,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职称评审优惠政策遵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67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三)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及职称申报晋升的,执行《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湘纪发〔2022〕3号)相关规定。

 

四、学历与资历要求

 

按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和体育教练员系列评价办法执行。

 

五、申报材料清单

 

(一)初任专业技术职务

 

1、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胶装,个人工作小结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政治表现、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二维码有效期设定为6个月以上)

 

4、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一份,时间为当年度)

 

5、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参评人员花名册(一份,A3纸打印盖章,并提交花名册EXCEL格式电子版至电子邮箱hyswlgtjrsk@163.com)

 

6、非事业单位具有档案保管权限的,需要提供档案保管证明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胶装)

 

2、个人述职报告(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胶装)

 

3、评审材料一。主要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任现职的聘书(或聘用合同)复印件、破格材料、部队转业和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相关证明材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其他材料等(包括档案托管证明)。(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份)

 

4、评审材料二。主要包括:个人述职报告、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奖励证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或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科研项目及鉴定材料、综合材料、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其他材料等。(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份)

 

5、代表作论文原件1本,复印件2份(含封面+章节所在目录页+论文全文或者本人完成主要章节,若无此项可不提供)。没有发表论文的,可提供1篇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3000字的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6、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二维码有效期设定为6个月以上)

 

7、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参评人员花名册(一份,A3纸打印盖章,并提交花名册EXCEL格式电子版至电子邮箱hyswlgtjrsk@163.com)

 

8、原件资料:学历学位证书、初级资格证书、奖励证书、教育培训证书、论文、聘书(或聘用合同)等原件。所有原件材料另用一个文件袋装好,一起放入评审材料袋中。

 

(三)高级职称(见附件2)

 

六、材料整理要求

 

1.所有评审材料均使用A4规格装订成册,有2页及以上表格资料的,须双面打印。资料有多页的,须进行胶装,不得使用订书针或文件夹装订。

 

2.中级、高级评审材料限1袋,正高级评审材料限2袋(有2袋材料的请在材料袋醒目位置分别标注2-1,2-2),超过规定袋数的评审材料不予接收。原件资料用小袋子装好一起放入材料袋。

 

材料袋要求统一使用牛皮纸材料袋(最好是加厚型),不得使用塑料袋或文件盒。材料袋封面和底部须清楚填写参评人员姓名、工作单位、申报参评专业、职称名称、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3.职称评审材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相应栏内注明审查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申报高级职称的,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单位意见"签名、盖章;申报初中级职称的,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在《评审表》"主管部门或市州形式审查及呈报意见"签名、盖章。

 

复印材料须逐页由所在(送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审核人须逐页签名并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及人事部门(或单位)印章。未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评审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七、责任追究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要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若违反相关纪律,分类责任追究如下:

 

(一)申报人责任追究。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二)工作人员责任追究。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评委责任追究。凡违反评审纪律,故意泄露专家身份,或利用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通报批评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1.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发生变化的,需在新岗位工作满1年并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跨系列转评同级职称,并按新系列申报条件申报职称,其任职资历可与原任职资历连续计算。任职年限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

 

2.符合初级或中级职称初次认定条件,且档案托管在衡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认定,具体请咨询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3.参评人员所在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所属为县、市、南岳区的需由当地职改办进行资格初审并盖章。

 

4.文件表格下载。职称评审相关文件、职称评审表格、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价办法等,均可在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和职业资格"查阅下载。

 

5.申报单位及时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参评人员花名册》(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版发至邮箱hyswlgtjrsk@163.com,花名册文件名统一为"单位名称+高级(或者中级、初级)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

 

系人事代理的,在表中申报人员工作单位名称后括弧内备注人事代理机构名称。如:XXX单位(衡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事代理)。

 

6.为维持报名秩序,同一单位有2个以上人员报名的,由单位人事部门集中报名。

 

本通知由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职改办负责解释。

 

电话:0734-8869554

 

附件1.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https://www.hengyang.gov.cn/hysrsj/ywgz/zyjsrygl/20240710/i3413031.html

 

附件2.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https://www.hengyang.gov.cn/hysrsj/ywgz/zyjsrygl/20240531/i3384658.html

 

附件3.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各系列职称下设分支专业名称一览表>的通知》

http://rst.hunan.gov.cn/rst/ztzl/zchzyzg/202207/t20220704_27052126.html

 

附件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30个职称系列(专业)年度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等相关要求的通知》

http://rst.hunan.gov.cn/rst/ztzl/zchzyzg/202008/t20200806_13337651.html

 

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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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