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 关于做好2024年农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贵州省农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黔农发〔2024〕20号)文件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农业系列职称评审政策学习和宣传

 

今年全省农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含社会化评审、自主评审、双定向、绿色通道等评审类型)于8月1日起依托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rcrs.gzsrs.cn:9999/ips/)开展。我州组建“黔东南州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开展农业系列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工作。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级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对今年职称申报评审政策和工作流程的广泛宣传,尤其要通过政策讲座、业务培训、印发文件资料等多种形式于7月底前加强对各级农业部门(单位)、民营企业、社会团体等机构进行宣传,确保政策广泛知晓,并安排专人负责系统操作和申报指导,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管人用人主体责任。对本年度需要申报的人员,要指导其访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职称一站式办理”专栏(网址:https://rst.guizhou.gov.cn/ztzl/tjgzxyfwgzrcgzzcyzsbl/),学习农业系列评审条件及相关政策文件,做好申报准备。

 

二、严明申报人员、用人单位和流转单位职称申报和推荐审核的责任

 

(一)申报人认真落实个人主体责任

 

各县(市)、各单位要强化督促指导,压实申报人员作为职称申报主体的责任,确保对个人申报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督促申报人按规定完成申报。

 

1.从2024年7月1日起,申报人账号实行实人制管理,申报人访问系统进行用户账号的创建和关联。用人单位经办账号不再具备为职称申报人员创建个人账号的功能。首次创建个人账号的,须注册账号并进行个人实人制验证,账号与用人单位绑定关联后方可办理职称申报业务;已有系统个人账号的,首次登录时须完善用户资料,并进行个人实人制验证,验证通过后可办理职称相关业务。

 

2.申报人从8月1日起即可登录系统维护本人信息、上传申报材料,为提交申报材料做好准备。报送州级评审的人员要按照《黔东南州2024年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计划》(附件2)时限要求,在8月19日8:00至8月23日17:00时间段内完成申报。申报人上传材料准备就绪的也可点击“预约自动申报”,系统将在申报时段内自动申报,也可于申报时段内手动申报。为错开申报高峰,建议选择“预约自动申报”。

 

3.申报人自行完成论文查重。今年系统嵌入了第三方知名学术平台论文查重服务功能,申报人须依托该学术平台对申报材料中提交的学术论文进行查重,查重费用由提供服务的第三方平台收取。

 

4.申报材料一经提交申报人不得自行变更,但在单位内部核验为“不通过”退回申报人环节可进行修正。申报人要确保填报的本人基本信息准确无误,要认真对照评审条件相关规定,并结合《黔东南州农业系列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申报材料填写及附件要求》(附件3)规范上传申报材料,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报人信息填报有误导致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能通过政策性审查。申报人在职称系统中签订诚信承诺书,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严格依规执行“一票否决制”。

 

(二)用人单位严格履行推荐审核责任

 

1.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作为推荐和第一审核责任主体,要结合岗位空缺和人才发展需要做好申报人选推荐,认真按照农业系列评审条件和“申报材料填写及附件要求”审核申报材料,严格把好材料审查第一关,切实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用人单位审核发现申报人填报错误、被系统“学术风险预警”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其他不符合申报要求问题的,要填写审查意见,并指导申报人进行补正,确保进入公示、推荐环节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合规,确保补正后的申报材料不存在风险提示,或被风险提示但已进行风险排除,不影响推荐。用人单位须签订单位诚信承诺书,严格执行“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2.公示推荐。用人单位对审核情况以适当方式在线下一定范围和系统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启动后,申报材料不能退回补正。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反映的,及时进行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公示结束后,对涉及“风险提示”人员已排除风险不影响推荐的,出具书面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会同申报材料在信息系统中上传推荐。事业单位推荐申报的,须一并上传《黔东南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推荐评审情况审核表》(附件4)。

 

(三)流转单位在时限内完成流转

 

各流转单位接收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往上一级推送,确保申报人材料在评委会收取材料截止日前推送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

 

三、政策性审查

 

我局按程序对接收的材料进行政策性审查,主要核实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完整性、真实性和合规性。政策性审查包含两次审查,第一次政策性审查(含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完成后对未通过人员在平台上进行公示,未通过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登录系统根据政策性审查意见补充相关材料,补充材料提交后需要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评委会组建单位进行第二次政策性审查(复核),审查通过人员将进入“审查通过公示”环节,审查未通过人员将不予送评。各有关单位要督促申报人登录系统追踪申报进程,及时关注平台上政策性审查和后期评委会专家评审结果公示信息。

 

四、贯彻落实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

 

(一)扩大“绿色通道”专项职称评审范围

 

继续开展绿色通道专项评审,进一步扩大申报“绿色通道”专项职称评审人员范围,具体包含两类:一是我省企事业单位、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博士、硕士,可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直接申报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二是获得相应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可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114号)直接申报农业系列高级职称。上述申报人员在填报时评审类型均选择“绿色通道”,适用农业系列社会化评审条件。

 

(二)做好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

 

从2024年起,原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原基层副高级评审认定统称为“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以下简称“双定向”),申报层级从副高级扩大到中级、副高级,申报类型在系统中选择“双定向”。申报“双定向”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标准参照同系列同层级社会化评审条件。各县(市)、各单位要指导符合条件人员做好“双定向”职称申报。

 

五、继续教育

 

各县(市)、各单位要督促申报人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和登记,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可依托凯里学院(网址:https://www.kluniv.edu.cn/jxjyxy)、贵州理工学院(网址:https://gzlg.chinahrt.com/)、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s://gzqdn.brjxjy.com)等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开设农业类培训班,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平台。

 

六、评审缴费

 

从2024年起,职称评审费统一通过职称系统收缴。黔东南州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收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17:00,评委会确认接收申报人职称申报材料后系统生成缴费二维码,申报人须在9月16日23:59:59前完成扫码缴费,缴费后将收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送的开具非税票据短信,可按短信通知自行下载非税票据。申报人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作放弃申报。

 

农业系列正高级职称由贵州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评委会评审,评审费由申报人在10月10日前向省农业农村厅进行缴纳。

 

七、相关事项

 

(一)2024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任职年限(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延聘(延退)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评审。

 

(二)相关评审条件、职称政策、问题解答和操作指南可登录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贴近贵州需要 服务人才成长——贵州职称一站式办理”专题专栏查看、下载,并关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rsj.qdn.gov.cn/)“职称评审”专栏发布的相关信息。

 

(三)其他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均结合历年来职称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人:丁红波

电话:0855-8250274

 

2024年7月24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省农业农村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贵州省农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黔农发〔2024〕20号.pdf
  2. 附件2.黔东南州2024年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计划.xls
  3. 附件3.黔东南州农业系列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申报材料填写及附件要求.docx
  4. 4.黔东南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推荐评审情况审核表.xls
  5. 附件5.黔东南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岗位设置表.xlsx
  6. 6.贵州省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doc


相关业务链接:

  1. 贵州省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平台(职称评审系统)

来源: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