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2024〕172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事(干部)处,直属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8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85号)精神,为做好2024年下半年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及政策要求

 

(一)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或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的技术负责人。

 

申报人员经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研究推荐,并提供相关业绩、贡献和成果鉴定材料,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二)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8号)有关规定的高层次人才。

 

申报人员须经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其中,认定为一至四类人才,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参加正高级职称评审;认定为五至六类人才,在当地工作满一年的,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参加副高级职称评审;聘任副高级职称满2年的,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参加正高级职称评审。

 

(三)博士后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留在自治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申报人员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经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研究推荐,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四)不具备职称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要求,但长期(10年以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申报人员报送前,所在单位须组织专家对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议,对突出贡献做出具体说明,并由2名以上在职在岗的具备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出具推荐意见,经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研究推荐,不受学历要求限制申报职称。

 

(五)在海外长期(3年以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显著业绩成果的海外归国人员。

 

申报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条件,经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研究推荐,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六)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8个领域,具有绝招、绝技、绝活的高技能领军人才。

 

申报人员经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研究推荐,并提供相关业绩、贡献和成果鉴定材料,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七)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单位或军队到我区工作(就业),在原地区(单位、部门)已取得职称证书,但不能通过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系统以及各地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核验的人员。

 

申报人员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经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自治区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原有职称证书和相关材料审核把关后推荐,按规定直接申报对应系列(专业)、层级职称。

 

二、评审材料申报截止时间

 

下半年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8日。

 

三、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绿色通道职称评审采取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在完成网上材料报送的同时,应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一)个人填报

 

1.申报人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在“快速通道”栏目中点击“2024年度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申报入口”,选择“申报人用户登录”,填写完善信息,准确选择工作单位等信息后提交保存,完成系统注册。如已注册可直接登录。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参见《用户指南》,或联系技术咨询(电话:0471-6928486)。

 

2.系统注册并登录后,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扫描上传相关材料。提交申报材料时,填写申报人工作单位全称,并选择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治区本级的申报人请直接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委员会(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材料提交后,导出打印评审表、送审表。

 

3.申报人应按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见附件1)认真准备书面材料,材料按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

 

(二)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及报送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审核把关,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2.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中认真填写申报人各方面的表现,同时在单位公示情况栏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中的单位意见栏填写审核推荐意见:“申报人符合申报条件,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已对申报条件和材料逐一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法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3.盟市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由旗县、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级单位报送材料的原件,同时完成网上审核确认。

 

4.自治区本级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报送材料的原件,同时完成网上审核确认。

 

5.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主管部门在上报材料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申报人员花名册在各自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需包括公示情况。

 

6.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主管部门在报送材料时,须提供《申报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7.各地区(部门)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网址:www.nmgrck.cn/uresgreen/)进行网上审核。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如符合当年度社会化职称评审条件,应推荐参加社会化职称评审,不得申报绿色通道职称评审。

 

(二)申报人参加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未通过的,如无新的业绩成果,原则上当年不得再次申报评审。

 

(三)符合条件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四)评审的职称系列(专业)有职业准入要求的,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参加考评结合系列评审的,须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五)各盟市、各单位要加强职称申报推荐环节诚信监管,出现失信行为,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记录。

 

(六)绿色通道职称评审不收取职称评审费,组织评审相关费用从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办公经费列支。

 

联系电话:(0471)6918865

材料报送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国家大学科技园8号楼609室

 

附件:

1.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

2.2024年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1: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下载,使用A4纸,一式2份);

 

2.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下载,使用A3纸,一式15份);

 

以下材料装订成册

 

3.现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聘书;

 

4.公示书面报告(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

 

5.任现职以来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学科)论文、论著、译著、学术研究报告等理论研究成果(复印件);

 

6.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复印件);

 

7.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

 

8.有关职业职称证书;

 

9.其他有关材料。

 

附件2:2024年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


附件下载:

  1. 附件2:2024年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doc


相关业务链接:

  1. 内蒙古人才信息库(职称申报)
  2. 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