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 关于公布2006年度社会保险基数和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临港新城管委会,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企业,有关驻澄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苏政发[2006]40号)和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6年度社会保险基数和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模的通知》(锡劳社险[2006]1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0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调整灵活人员缴费办法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模公布如下:

 

一、2006年度(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下同),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年缴费基数上限为76806元,下限为11340元。

 

二、从2006年7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统一按全省在岗职工上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用三年时间过渡到位。2006年度年缴费基数一档为12575元,二档为16766元,三档为20957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20%(个体工商户中的雇工个人缴纳8%,雇主为其缴纳12%)。

 

三、从2006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模由11%调整为8%,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员按本人缴费基数的8%计入个人账户。2006年6月30日前已建立的账户储存额维持不变。


来源: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06-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