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关于做好2024年度自然科研系列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省直管县(市)科协,各省级学会,省科协直属企业科协,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6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全省自然科研系列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科学传播专业职称,应符合省科协、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科研系列科学传播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科协组〔2022〕1号)规定的适用范围、基本条件、资格及能力业绩条件等要求。全省科协系统、各级科普教育基地以及各类企业中从事科学传播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其中事业单位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

 

2024年继续由省科协负责全省科学传播专业各级职称评审工作,各申报人员可经市人社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委托评审函,委托省科协高评会代为评审。中央驻皖单位人员或外省人员因工作需要委托我省评审科学传播专业职称的,应由本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外省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经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复核备案后,方可由省科协高评会评审。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申请评审程序:申报人员进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页,在“资讯中心”页面下方的“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页面,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密码进行登录。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前,请先在“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帮助中心”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学历、资历、继续教育、论文、业绩、公示证明等申报材料。填写完成后,用人单位使用法人账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市属及以下单位逐级审核通过后,由市人社局提交至省科协;省直企事业单位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至省科协。

 

省科协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从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逐级审核盖章后将纸质版寄送至省科协,其中,破格申报职称人员应在该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字样。破格申报职称人员另须填写《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从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并将纸质版一式两份连同评审表一起线下报送。市属及以下单位由所在市科协汇总后报省科协,省直企事业单位由省级主管部门汇总后报至省科协。评审通过后评审表原渠道退回,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妥善保管。其他材料均从系统申报并提交,不需要提供纸质版。

 

申请中初级认定程序:各市申请中初级认定人员由所在市人社局认定,相关申报要求以市人社局通知为准。省直企事业单位申请中初级认定人员由省直主管部门统一线下报省科协认定,所需材料如下:1.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的《安徽省自然科研系列科学传播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3.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打印件1份;4.本人1寸、2寸免冠彩色照片各1张(2寸照片贴在审批表上;1寸照片用于制作证书,须在反面写好姓名,贴在审批表的左上角,防止脱落);5.《2024年度申报认定自然科研系列科学传播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6.《委托认定函》,根据申报对象人事和档案隶属关系由具有委托权限的单位开具,需要写明申报人身份、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申报职称级别和类别、材料初审情况;其中,中央驻皖单位委托认定,需经省人社厅同意。

 

申报时间要求:个人申报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至9月30日,省直单位主管部门、市级人社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0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申请认定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副高级以上职称,需参加答辩,答辩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省科协组织人事部(合肥市花园街4号科技大厦705)。

 

评审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高级300元/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交费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人员在准备材料和相关单位审核把关时注意:

 

(一)关于任职、聘任、考核等年限的计算。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今年申报人员,其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及聘任年限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如具备大学本科学历申报中级职称基本任职年限为满4年,即2020年12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大、中专毕业生通过直接认定方式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其中,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从聘任之日起算。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以印发考核结果的文件为准)。

 

(二)关于继续教育。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22号)以及《安徽省科协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科学传播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科协组秘〔2024〕14号)要求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90学时,其中公需课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继续教育情况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对应页面(每页签署本人姓名),学时验证部门根据要求验证、加盖印章、注明验证日期。

 

(三)关于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申报人员须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用人单位需对申报人员有关信息和申报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内容应包括申报人身份、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业绩和考核情况等关键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应严肃对待,认真核查,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申报。凡未按要求公示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关于职称认定。直接认定仅限首次认定。直接认定无需网上申报,由所在单位统一线下报送。直接认定范围:对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一致、相近或相关),大学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和硕士研究生可初次认定初级职称,博士研究生可初次认定中级职称。如申报人所具备学历的专业与科学传播专业不一致、不相近或不相关,需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第六十一条规定,接受本专业继续教育或转岗培训后,通过评审取得职称。

 

(五)关于同级转评。其他专业职称转评同级科学传播专业职称的,申报要求与正常申报相同。申报转评科学传播专业高、中、初级职称的,需在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另分别完成400学时、200学时和100学时的科学传播转岗专业科目学习。

 

(六)关于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要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所在单位需上传加盖公章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资格核准表》(系统中下载),并对核准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七)关于业绩条件、论文著作要求。在评审系统上传的业绩材料标题须与标准条件要求完全对应,如“参与策划1个大型科普展览”“获市级以上单位或县级政府表彰奖励1次”等。业绩条件、论文著作等,应是申报人员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重点是近5年来的情况。业绩条件材料必须提供原始佐证材料(如方案、通知、会议纪要、合同等),体现本人在其中承担工作内容、发挥作用,并显著标记申报者本人姓名,不得以申报单位开具的证明替代。专利需提供已实施且取得相应经济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论文、著作材料命名为“篇名_作者_发表日期”,需上传刊物或著作的封面、刊号页(或版权页)、目录页、正文页等,并显著标记申报者本人姓名。著作需上传本人撰写部分证明。论文、论著的内容应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同时提交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论文复制比查询报告(可以使用维普网、万方数据、中国知网等学术领域认可度高的论文数据库网站提供的检测服务平台进行重复率检测),论文、论著的复制比不得超过30%。

 

(八)关于上传材料要求。申请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上传的附件材料若无法提供原件扫描件,须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四、有关要求

 

(一)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申报工作,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特别是申报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业绩和年度考核情况等,逐级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因素制约,原则上均由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

 

(三)加强业务指导。各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熟练掌握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的操作流程,耐心解答申报人员各类咨询,及时审核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出现因系统操作不熟练导致申报超时无法提交的问题。市县级科协需主动与当地人社部门沟通对接,请其在中初级直接认定、继续教育学时审核、申报流程等方面给予指导。

 

(四)加大宣传力度。目前仍有一些单位和科学传播专业技术人员对政策不了解,因此各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要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知晓度,鼓励更多科学传播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进行职称申报。

 

省科协联系人及电话:

组织人事部高少英

0551-62661733

13615603311

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服务电话:

0551-63687880

65329082

 

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8月13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doc
  2. 附件2 安徽省自然科研系列科学传播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 .doc
  3. 附件3 2024年度申报认定自然科研系列科学传播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相关业务链接:

  1. 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

发布:2024-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