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 关于加强二孩、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


为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导向作用,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州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24]13号),现就加强我市二孩、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一、提高二孩、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生育二孩的泰州市户籍家庭(贷款时至少一名子女未满18周岁),首次和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均提高至单职工70万元、双职工140万元。

 

生育三孩的泰州市户籍家庭(贷款时至少一名子女未满18周岁),首次和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均提高至单职工80万元、双职工160万元。

 

二、提高二孩、三孩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

 

生育二孩的泰州市户籍家庭(提取时至少一名子女未满18周岁),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提高至36000元/年。

 

生育三孩的泰州市户籍家庭(提取时至少一名子女未满18周岁),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提高至48000元/年。

 

三、本通知自2024年8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2024年8月19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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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