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提取政策的通知(2020年)
各县(区)分中心、市中心各处室:
经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提取政策作相应调整:
调整职工还贷期间住房公积金提取间隔期。从2020年3月1日起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间隔期(含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贷款、商业贷款等),由现有的每间隔3年提取一次调整为每间隔1年提取一次。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5日
来源: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0-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