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 关于将“阿泰特韦片/利托那韦组合包装”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范围的通知

苏医保函〔2024〕126号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11号)相关规定,经企业申请并经国家局同意,决定将“阿泰特韦片/利托那韦组合包装”临时纳入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照乙类药品管理,支付水平可在目录内乙类药品的基础上适当下调。执行期间国家有政策调整的,按国家政策执行。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9日


来源: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4-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