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 关于2010年度省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告
2010年度省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基数已确定。现将档案在我中心托管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保费的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缴费月份: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
二、缴费基数、比例及金额
1、缴费基数:按1400元为基数收缴。
2、缴费比例:缴费比例为9%。
3、应缴金额(全年):1400元×9%×12(月)+90元(大病互助)=1602元。
已办理退休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只需缴纳90元大病互助费。
三、缴费时间及地点
1、集中缴费时间:4月8日至5月10日(节假日、双休日不对外办公)。逾期,将按有关医保政策作停保处理。
2、具体地址:长沙市南园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楼一楼服务大厅(可乘105、140路公共汽车至木莲冲路口下;也可乘701路公共汽车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站下。)
四、注意事项
1、请带好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合同书》。
2、各参保人员凭前台医疗保险窗口打印的《省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到建设银行市内各营业网点缴费即可,不需返回我中心开具收款收据。
3、2010年养老、医疗保险补贴方式都实行“同缴同补”,即由原来的先全额缴纳后返还改为只须缴纳扣除社保补贴的金额。请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在我中心已办理了社保补贴申报手续的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时段内缴费。
4、从今年4月1日起,各参保人员只需持《诊疗手册》和本人身份证,到省医保各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不需再到我中心开具《住院介绍信》。
发布:2010-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