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 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被羁押期间养老待遇问题的复函

苏劳社函〔2000〕87号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企业退休人员被羁押期间养老待遇如何处理问题的请示》悉。经请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同意,现答复如下:

 

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因违法违纪被判刑,在服刑期间应停发其养老金。对计入刑期的被羁押期间已发放的养老金在刑满释放恢复刑前养老金待遇时,应予抵扣。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00-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