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关于2018年度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参保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闽人社文〔2015〕380号),做好参保人员2018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380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缴费工资基数达到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按300%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因此,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发布的2017年度全省及各设区市社平工资标准计算,2018年度基数申报最高限额为17257,最低限额为3451。

 

2.参保单位要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基数申报表》(附件8)进行测算及汇总。因我局近期印发《关于光盘刻录机使用有关规定》,已禁止内网计算机使用U盘,为方便缴费基数导入业务系统,请各单位自带空光盘到征收科拷取基数模板(请务必使用外观上有CD-R标识的只读光盘),也可将空光盘邮寄给征收科(光盘上注明单位名称),数据刻录好之后,征收科将用EMS到付的方式邮寄给单位。

 

3.参保单位人员的缴费基数明细情况应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请各参保单位按照我局2018年度基数申报业务一次性告知单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向我局征收科申报。我局将根据核定后的新缴费基数从2018年1月起差额补退。

 

4.2018年6月后才进入新业务系统参保登记并征缴的参保单位, 2018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工作要待2014年至2017年历史缴费数据核实无误的情况下再予以受理。

 

5.2018年度在职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申报期为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12月5日止。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基数申报表》(附件8)和缴费基数公示回执等相关材料可在我局网站的下载专区下载。

 

(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如有异议,请拨打我局征收科电话

 

咨询:0591-87815679,0591-87822810)

 

附件:2018年度基数申报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

2018年7月17日


附件下载:

  1. 福建省2018年度基数申报业务一次性告知单.doc

来源: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
发布:2018-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