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关于做好清金益气颗粒等8种中药制剂调剂品种医保支付的通知

津医保局发〔2023〕73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举措》,根据《天津市中药制剂工程实施方案》,现就做好清金益气颗粒等8种中药制剂调剂品种医保支付工作通知如下:

 

一、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制剂调剂品种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照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管理要求,医疗机构获得国家医保制剂编码后,纳入医保支付。

 

二、支持中药制剂工程品种调剂使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中药制剂调剂品种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使用的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三、医保部门加强对中药制剂调剂品种医保支付、审核结算等日常管理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中药制剂调剂品种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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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津医保局发〔2023〕73号 市医保局关于做好清金益气颗粒等8种中药制剂调剂品种医保支付的通知.docx

来源: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