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 关于实施引进人才及考录大学生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加强引进人才及考录大学生的住房保障,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在我市安家落户,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我市引进人才及考录大学生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市引进人才及考录大学生从办理入职之日起三年内,在七台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符合《七台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适用本政策。

 

二、优惠政策

 

1、取消缴存余额限制:贷款金额不受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限制。

 

2、提高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金额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上浮20万元,即最高贷款额80万元。

 

三、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可通过七台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附件《七台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享受引进人才及考录大学生优惠政策认定表》,经认定单位盖章确认后携相关材料到市民中心或勃利县政务服务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窗口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上述优惠政策自2022年8月22日起实施。

 

七台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8月22日


来源:七台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2-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