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 五华区关于领取失业补助金及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30号)规定,失业补助金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为保证此项工作圆满收尾,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请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尽快办理:

 

一、受理申请时限

 

申领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二、申领条件

 

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满1年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

 

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条件: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三、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本人交通银行活期储蓄卡及复印件

3、2009年以后系统内没有参保缴费记录的,还需携带2009年以前的领取或者缴费记录等佐证材料。

 

四、办理地点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到五华区就业局或任意一个街道办事处办理,也可通过“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申领。

 

 

注:受理时按照最后一次参保缴费或者最后一次领取失业金所属县区受理。

 

五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下载:

  1. 昆明市领取失业补助金及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办理地点.png

来源: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