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温州市第十一批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第十二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才办、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2〕1号)和《关于实施2023年温州市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的通知》(温人社发〔2023〕80号)文件精神,经过单位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定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工种:泵阀)等6家为温州市第十一批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名单见附件1)和温州市金恩曼技能大师工作室等20家技能大师工作室为温州市第十二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见附件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2〕1号)的规定,给予新创成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20万元奖励,给予新创成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万元一次性奖励,所涉及的奖补资金除明确由市财政支付外,均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功能区都必须及时足额到位。奖励主要用于设备设施、团队建设、技能研修、技术攻关、技能推广、带徒传技、合作交流等方面的支出。

 

二、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工作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积极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在本地区、本职业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各技能大师工作室要积极开展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工作,建立较为完善的高技能人才技术技能创新成果和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推广机制。

 

三、各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要加强管理和指导,积极支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按计划开展各项活动,要签订年度目标任务书,并实施考核,根据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逐步加大经费、设施设备等保障支持的力度。

 

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7日

 

附件1:温州市第十一批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单位名单

 

附件2:温州市第十二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


来源: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