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关于确定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点名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障局):

 

按照国办发 [2006] 29号、粤府办 [2006] 46号文件关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要“先试点再推开”的要求,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经省厅统筹,现确定肇庆市端州区、阳江市阳西县、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韶关市武江区、惠州市博罗县为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点。

 

各试点县(区)所在地级市劳动保障局,要根据粤劳社函[2006] 890号文的部署,加强对试点县(区)的指导,督促试点县(区)抓紧开展工作,并每周向省厅汇报试点工作进展,以推进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OO六年九月一日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0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