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康复诊疗项目(试行)》的通知

粤劳社函〔2006〕813号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工伤康复管理工作,促进工伤康复事业健康发展,现将《广东省工伤康复诊疗项目(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200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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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康复诊疗项目(试行)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813号).pdf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06-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