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 关于实施困难群体就业精准帮扶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和2023年民生实事工程等中心工作任务,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困难群体就业精准帮扶“六个一批”专项行动。

 

一、总体目标

 

(一)底数更精确。困难群体能够及时发现认定,获得联系对接,实现困难群体基本信息、就业状态、就业意愿、服务需求“四清”,人员动态管理。

 

(二)帮扶更有效。各项政策和服务知晓度、可及性明显提升,未就业的困难群体尽快就业创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已就业的困难群体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2023年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8500人,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动态清零”。

 

(三)政策更温暖。坚持突出重点、精准施策,注重数据比对、部门协同,筛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精准推送政策,对能够通过信息比对核实的,直接兑现政策“直补快办”,支持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困难群体就业。

 

二、困难群体帮扶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成员中的未就业成员,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持证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主要举措

 

(一)精准排摸认定一批。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平台,建立全市困难群体“三走访”活动机制,全面掌握困难群体就业需求,开展数据共享比对,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不断更新完善“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在线应用,对困难群体开展个性化职业指导,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对有创业需求的,明确创业方向,提供创业服务;对有培训需求的,明确培训目标,提供培训信息。

 

(二)支持灵活就业一批。推进“零工市场”建设,全市规范建成各类零工市场20家以上,推动实现灵活就业服务市域全覆盖,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平台,收集一批便民商业、家政服务、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城乡社区岗位、灵活就业岗位,及时向困难群体推送岗位信息。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政策,原则上应按月兑现补贴资金。

 

(三)鼓励企业吸纳一批。鼓励企业新招用困难群体稳定就业,根据困难群体基本情况,按需求及时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用人单位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按规定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单位吸纳)政策,政策落地“直补快办”,确保政策应享尽享。支持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初次创业的,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贷款实际发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

 

(四)拓宽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实施公益性岗位进社区(村)计划,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更多开发河道保洁类、绿色生态类、社区服务类等岗位,充实公益性岗位储备名录库,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公益性岗位并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按规定给予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规范岗位招聘,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注明用人单位拟聘任岗位名称、薪酬待遇、工作要求、工作地点等内容。确定岗位拟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对补贴期满后通过其他渠道仍然无法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并报上级人力社保部门备案。2023年全市新储备开发公益性岗位1000个以上,拟在上下半年各集中举办一次公益性岗位专场招聘活动。

 

(五)开发合作项目帮助一批。建立困难群体就业帮扶项目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公司资源优势,签订合作协议。依托人力资源机构,对辖区内已掌握的困难群体,开展“一对一”全流程就业跟踪服务,包括劳务对接、岗位推送。对帮助困难群体实现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可根据其服务成效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六)落实临时生活补贴一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户家庭)的失业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加强与民政等部门协作,精准掌握相关数据,摸清失业人员情况,及时兑现政策。鼓励低保、低边家庭中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就业,对可能因就业导致收入超出低保、低边标准的,实施待遇渐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就业精准帮扶行动,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一体推进。要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形成合力。各县(市、区)要细划任务清单和时间进度,每月25日报送进度表(见附件)。

 

(二)健全援助机制。各县(市、区)要把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健全就业援助长效工作机制。要合理设定并动态调整困难群体帮扶对象的认定标准,构建及时发现、优先服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力争对困难群体发现一人、认定一人、帮扶一人,做到“应帮尽帮、一帮到底”。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开展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专项宣传,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要大力宣传困难群体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集中宣传就业精准帮扶行动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附件下载:

  1. 附件:困难群体就业精准帮扶行动进度表.pdf

来源: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