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顺延的通告


为严格遵照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度国库年终结算的统一要求,2020年12月30日20:30至2021年1月1日0:10停止办理2021年度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渠道相关缴费业务。2021年1月1日0:10起恢复办理,正常缴费期限顺延至2021年1月4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30日


来源: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发布: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