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通告


近年来,市人社局严格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精神,对市域内广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通过支付宝“湖北智慧人社”和微信“湖北12333”公众号等方式,开展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

 

目前,市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重点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已于10月正式启动。通过广大城乡居民的积极参与,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应认证129174人,已认证120675人,未认证8499人,认证率达93.42%。为确保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请暂未完成资格认证的人员,通过手机自助认证或联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协助认证、帮扶认证等方式,及时完成资格认证。

 

对未按规定在1个认证周期(12个月)完成资格认证的,将在2024年1月暂停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待遇期间,经核实符合领取待遇资格的,次月恢复待遇并予以补发;对确认丧失领取待遇资格且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咨询举报电话:0728-6247269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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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