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全面开展异地转移智能审批的通知


广大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推进智能高效的公积金服务,提升审批效率,中山公积金通过技术创新,已上线异地转移智能审批,通过系统自动在线审批、智能审查、自动反馈办理结果,实现异地公积金转移“智能办”“秒到账”。

 

职工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转入地中心。职工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转移至中山时,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申请办理。成功申请后,中心系统即时自动判断是否符合转入条件,审核通过后推送联系函信息至转出地公积金中心。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将账户信息和资金转移至中山公积金系统后,系统自动匹配,资金即时到账。全流程系统审核,由原来的1个工作日缩短为即时办结。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2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

来源: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