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长沙市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261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一)评审条件按照《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价及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40号)有关规定执行。自2024年起,我市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晋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一律须提供下一层级相应系列职称。

 

(二)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发生变化的,需在新岗位工作满 1年并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跨系列转评同级职称,并按新系列申报条件申报职称,其任职资历可与原任职资历连续计算。

 

(三)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均衡发展,发挥正高级职称教师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正高级职称教师在各区域学校(单位)间合理有序分布,同一学校(单位)推荐的正高级职称参评人选不超过1人(已推荐)。

 

参评高级讲师职称,学校在人社部门批复的职数内,按1:2的比例报送参评人员名单,允许跨学科跨专业教师共同使用同一职数。如确有需要,学校也可将职数设岗至具体的专业,要求同一职数仅供同一专业教师参评申报,同一职数申报比例可不受1:2的限制(学校须提交情况报告和设岗计划)。具体的专业名称以《关于印发<各系列职称下设分支专业名称一览表>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6号)为准。

 

参评中级职称,仍按1:1比例申报。

 

(四)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止至2023年11月5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奖项、专利、论著及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3年度中级、高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参评人员在11月4日及之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提交职称申报材料,也不接受其参评。

 

二、推荐要求

 

(一)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在核定的职数范围内推荐,坚持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相统一。

 

(二)坚持把师德放在教师评价的首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一票否决”,严把思想政治关。

 

(三)以德能兼修为导向,注重师德、能力、业绩和贡献,克服“五唯”倾向,坚持科学评价。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重视对班主任、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以及其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等教师的推荐。

 

以实绩、贡献为导向,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标注的专业不一致的教师参与职称评审,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从2023年起,不再要求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或上一级职称专业一致,但仍要求参评学段与教师资格证的学段一致。

 

(四)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尊重教师职业特点,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需要,按照兼备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实践能力的要求,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实施分类评价指导,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教书育人及社会服务水平与能力。

 

三、推荐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1.参评人员申报参评职称,须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参评人员需在《 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作出承诺,并由本人亲笔签名,无须留手印。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要求,2023年度全省高级职称申报评审首次启用网上申报评审系统。为确保申报材料信息准确和评审顺利,方便电子职称证书快捷发放查询,本年度申报与评审各环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即申报人既要网上申报,又要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提交流程与往年一致。网上申报与评审途径具体如下:

 

申报人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界面,https://ggfw.rst.hunan.gov.cn/hrss-pw-ui-hunan/#/login),注册账号后登录,选择“首页-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评审-职称申报”;或注册“智慧人社”APP后登录,选择“人才人事-职称申报”,按照《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个人)》(公布网址:http://rst.hunan.gov.cn/rst/ztzl/zchzyzg/202306/29382646/files/82203beec21d4d31965a6d1b10e001c6.doc)进行申报,涉密材料信息严禁网上填写提交。

 

2.申报人员要准确、完整填写《参评人员论文、专著、科研课题等材料的真实性查询材料》,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获奖论文可按湘教发〔2021〕40号文件要求放入此表相应栏目中,并经学校(单位)审核签字盖章。

 

3.申报人员的论文、著作提交复印件,其中论文、著作复印件仅包括期刊杂志或书籍的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摘录)及文章(著作仅需复印标有本人编写章节的前言页,或提供“著作说明”;属于合作项目的,要求明确本人具体完成的部分)。

 

4.申报人员应提交申报专业技术工作范畴内本人直接从事的教科研工作取得的业绩成果,代表申报人最高专业技术水平,是否公开发表不限。提交论文、著作、课题(含课题<项目>立项、结题<验收、鉴定>等完整资料,在立项、结题名单中将申报人重点标注)业绩成果,可再选取含金量较高的,教师合计不超过6个,教科研训人员合计不超过10个,均需提供审核盖章的复印件并列出清单。

 

(二)参评材料初审。各学校准确把握政策,认真执行明确岗位、岗位公示、个人申报、考核推荐、材料审查的推荐程序。

 

各学校(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学历、资历(教师资格证、任现职的职称证、企业实践工作经历等)、论文、普通话证、聘用合同书或聘任书。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同时在参评人员《 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用人单位应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参评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并将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按要求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测评、公示、资格初审情况及结果须在参评人员《 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资格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标注。各学校要将申报人提交的论文、著作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与论文、著作原件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完整。

 

各学校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网厅界面,https://ggfw.rst.hunan.gov.cn/neaf-ui/#/login)注册账号后登录,按照《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单位)》(公布网址:http://rst.hunan.gov.cn/rst/ztzl/zchzyzg/202306/29382646/files/1973e6fab5cc4c08bf458ced73e4f7a4.doc)完成材料初审、形式审查等工作。

 

学校要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署(https://www.nppa.gov.cn/)查询期刊的CN刊号或著作(含教材、译著、新课程开发等,下同)的CIP数据核字号,确认期刊或著作是否合规。公开发表的论文在中国知网(https://www.cnki.net/)、维普网(http://www.cqvip.com/)、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https://www.wanfangdata.com.cn/index.html)等进行检索查重。相关审核人员须在《评审表》中《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审核关。

 

(三)学校(单位)考核推荐委员会考核推荐。各学校(单位)应制定考核推荐方案,推荐方案必须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评审标准,经职代会(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各学校(单位)组建的考核推荐委员会应当交职代会(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将考核推荐委员会名单和考核推荐方案提前10天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经考核推荐委员会集中评分后,确定推荐人选。区县(市)教育局、学校均不能通过重新打分、投票等方式修改推荐结果。

 

(四)实地考核。实地考核应按照《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地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教职改字〔2016〕3号)的规定,采取听课、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参评人员的师德师风、教学能力、教学管理行为、教学效果等做出评价。各中等职业学校参评人员的实地考核工作,具体方案由各学校制定并组织。但评委人数不得少于7人,其中外聘评委不少于50%。参评教师的实地考核可与“考核推荐”同时进行。参评高级职称人数较少的学校,可以委托其它学校开展实地考核,并提供考核结论。实地考核的成绩将运用至综合评审。

 

参评中级职称,无须组织实地考核。

 

(五)公示推荐结果。参评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必须填写《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参评人员情况公示表》,并在校内显著位置予以公示(一式二份,用A3纸打印)。推荐结果要在本学校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方可上报。

 

(六)综合评审。正高级职称评审由省教育厅组织,现场答辩时间、地点待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高级职称评审,采取集中评审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积极探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施评审。按照集中评审成绩占综合评审成绩80%,实地考核成绩占综合评审成绩的20%(教师职业道德占6%,教学能力和水平占10%,民主测评占4%)的比重,综合核算成绩。

 

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区分不同学科特点,实行分类评价。采用学科组评议和评审委员会审议表决的方式进行。集中评审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职称政策,对参评人员的教学业绩、任职资历、任职条件、教研教改水平等进行细化量化评分,综合实地考核情况,做出全面评价。

 

高级(含转评)通过率控制在55%以内;中级(含转评)通过率控制在90%以内。

 

(七)评委会设立单位党委审议拟通过人员。设立评委会的教育局职改办将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人员,提交市教育局党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先后报市、省职改部门。

 

(八)公示评审拟通过人员。市职改部门对评审拟通过人员进行公示。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所在学校同时张榜公示。

 

(九)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发文确认资格,颁发资格证书。

 

四、组织评审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由省教育厅组织评审,高级、中级职称由长沙市教育局组织评审,初级职称由区县(市)教育局组织评审。

 

1.高级职称

 

根据学科特点和职业属性进行分组,坚持定性与定量、业绩水平与发展潜力相结合,采用学科评议组评议推荐、评审委员会审议表决的工作程序,通过实地考核、审阅材料的方式进行,统筹兼顾、择优确定评审拟通过对象。

 

2.中级及以下职称

 

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区分不同学科特点,实行分类评价。采用学科组评议和评审委员会审议表决的方式进行。通过审阅材料的方式进行,并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实际不断创新评价方式。

 

五、材料及缴费要求

 

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评审材料要求及缴费要求统一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专题专栏—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公布网址:http://rst.hunan.gov.cn/rst/ztzl/zchzyzg/202207/t20220704_27052126.html)向社会公布,实行职称评审事项一次性告知。

 

参加职称评审的单位应报送下列材料:(1)按系列分正高、高、中级分别打印《申报评审 年度 系列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一式二份,由智慧人社系统导出花名册)。参评高级依次手动增加“单位职数”、“单位排名”“学段”“学分登记证书编号”共4列;参评中级手动增加“单位职数”、“学段”“学分登记证书编号”共3列,填写完整,加盖公章。(2)学校若将职数设岗至具体的专业,须一并提供《2023年度事业单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和情况报告。

 

有关区县(市)教育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中级职称材料的收取时间与市直学校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高级职称材料收取时间一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市直属的中等职业学校,直接报送至长沙市教育局。岳麓区、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的中等职业学校由区县(市)教育局汇总后,报送至长沙市教育局。

 

市本级、各区县(市)教育局自行确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初级材料收取时间。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掌握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内容和要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发挥职称制度改革在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提高教师能力水平方面的政策杠杆作用。

 

(二)简化申报材料。申报教师应对照申报材料及评审材料要求按需、精准提供材料,做到目录清晰、排列有序、分类精准、真实有效、数量适当。佐证材料应以任现职以来的材料为主,突出个人优点和工作业绩,减少过时、无效材料堆积,避免同一佐证材料反复使用。参评人申报及评审材料最多不超过2个牛皮纸袋(使用厚度不超过5厘米)。

 

(三)坚持公平公正。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教师的意见建议,优化推荐方案,认真组织职称推荐工作。评审单位将严格标准条件,严格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质量,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到规范操作,公开透明,监督有力,实现阳光评审,确保职称评审的客观公正。

 

(四)广泛接受监督。各学校(单位)要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分级负责制的要求做好职称评审工作。要畅通举报渠道,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等形式,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举报信息应逐项予以调查核实,及时报告和反馈调查核实情况。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有关要求执行。

 

联系人:长沙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张群,电话:84899723,电子邮箱:cssjyjjsc@163.com。

 

附件:

1. 2023年度事业单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

2.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长沙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下载:

  1. 1. 2023年度事业单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docx
  2. 2.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相关业务链接:

  1. 湖南人社公共服务·单位网上服务大厅
  2.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

来源: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