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 关于同意第七批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饶人社字〔2023〕162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企业: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14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321号)精神,经各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同意玉山县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江西科兴药业有限公司、江西天之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万年县芯智微科技有限公司、上饶市车佳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认定对象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含劳动派遣),机构备案号和认定职业(工种)目录、技能等级见附件,有效期3年(自2023年11月至2026年10月)。

 

请上述5家企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规定的目录中对本企业在职员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主体责任。组织实施认定时,提前10个工作日将认定工作计划报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试点过程中认真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过程管理,全程建立台账,做到可追溯、可查询,认定结束及时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信息报送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下载:

  1. 1.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号.doc
  2. 2.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目录.doc

来源: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