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 关于同意第五批技工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

饶人社字〔2023〕161号


各市管技工学校: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101号)文件精神,经各市管技工学校申请,专家审核,同意上饶市宇瞳技工学校作为我市第五批技工院校试点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试点等级最高为四级,试点机构备案号和职业(工种)范围附后,有效期3年(自2023年11月至2026年10月)。

 

请第五批技工院校试点机构按照“谁认定、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对本校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并承担主体责任。组织实施评价时,提前10个工作日将评价工作报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试点过程中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过程管理,全程建立台账,做到可追溯、可查询,并及时将技能等级认定的相关信息报送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下载:

  1. 1.上饶市管技工学校试点机构备案号.doc
  2. 2.试点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目录.doc

来源: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