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 关于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职称首次定职申报须知


根据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8〕5号)和《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统一口径》规定,现将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职称首次定职申报须知通知如下:

 

一、申报定职条件

 

(一)档案由单位或个人委托市人才中心托管;

 

(二)初次认定注意事项:1.须是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专学历以上(含本级)全日制毕业生;2.所学专业与认定的专业一致或相近;3.对会计、审计、经济、统计、卫生、标准化工程、档案、律师等中、初级资格“以考代评”的专业不能直接认定;4.直接认定仅限初次,对已取得职称的人员不得再次认定。

 

二、申报所需材料

 

首次定职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档案编号(核实档案);

 

(二)依法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工作年限要满足相应学历所需要求);

 

(三)出具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缴纳年限要满足相应学历所需要求);

 

(四)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内);

 

(五)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系列提供);

 

(六)提供近期正面免冠两张一寸照片;

 

(七)下载《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并双面打印表格(一式三份)。

 

三、相关要求

 

(一)认定职称对学历、资历的要求

 

对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一致或相近),按以下学历、资历条件直接认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员级;大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直接定助理级;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助理级。

 

(二)表格填写要求

 

1.个人总结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情况,业务工作、技术工作的能力经验及履行职责情况、成绩等;

 

2.表格中“见习期内表现情况及考核意见”、“单位公示情况”需单位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主管部门审核意见”需单位主管部门填写审核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凡申报材料不实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责任,五年内不得申报;

 

(二)报送材料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1月11日(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材料地点:六安市人才中心(六安市佛子岭路市人社局6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564-3331110

附件: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下载:

  1. 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doc


相关业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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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