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 关于新增基本医疗保险两定医药机构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零售药店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医保规〔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经综合评估及市医保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将新疆普济堂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阿克苏市第四二六分店等37家零售药店和1家医疗机构纳入阿克苏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

 

附件:2023年新增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阿克苏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15日

 

 


发布:202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