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 关于银行按期申请承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的通知


在(驻)宜各银行:

 

为深入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出台了《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有关规定,凡在我市承揽存储工资保证金或申请开立银行保函业务的银行,须向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宜宾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函》,现通知注册地为宜宾市或宜宾市各县(区)设有分支机构(营业网点)的银行,凡有意愿在宜宾市辖区内承揽存储工资保证金或申请开立银行保函业务的银行(宜宾市行政区域内的在建工程项目选择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方式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只能选择在项目所属区县有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的银行存储工资保证金或申请开立银行保函),务必于2023年9月10日之前带齐相关资料(《宜宾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函》、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前往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相关资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宾监管分局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研究确定申请事项,逾期未递交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的银行不得在宜宾市辖区内承揽存储工资保证金或申请开立银行保函业务。

 

联系人:邓开华,电话:5103553。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宾监管分局

(中国银保监会宜宾监管分局代章)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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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宜宾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函.docx
  2. 1.关于银行按期申请承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的通知.pdf

来源: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