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2023年度医保结转有关事项的通告(2023年12月)


为确保2023年度浙江省“智慧医保”系统年度结转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医保部门统一部署,我市将于2023年12月25日--31日进行医保年度结转,本年度结转采用“不停机实时联网结算(含零星报销)、停业务经办”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2023年12月25日20时起,暂停办理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职工医保参保登记类业务和待遇给付类业务,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浙里办APP等线上服务平台和线下经办服务等同步暂停。在此期间,全市各医保经办机构、镇街窗口等仍正常收件,在业务恢复后予以办理。

 

2、受年度结转工作影响,2023年12月份的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将调整至2024年1月份划入。

 

3、在此期间城乡居民参保、零星报销业务不受影响,可继续办理。

 

温馨提示

 

1、全市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请于2023年12月25日20时前尽快办理12月份相关参保业务。

 

2、本次年度结转不影响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实时刷卡结算。

 

金华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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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84882971(参保)84666111(报销)



相关业务链接:

  1. 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智慧医保网厅

来源: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