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 关于2022年缓交单位补缴的提醒(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各参保单位、群众:

 

2022年,受疫情影响,国家、自治区、自治州为缓解参保企业和群众的经济负担,出台并实施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保费缓缴等系列缓企纾困政策措施,缓缴社保费政策结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为避免缓缴政策到期时各享受缓缴社保费政策的企业和群众逾期未办理补费而产生滞纳金,造成经济损失,现向各参保企业、群众温馨提醒:

 

请各享受缓缴社保费政策的企业和群众在2023年12月15日前联系参保地社保中心进行补缴,逾期未办理补费的,将产生滞纳金。为避免出现缓缴政策到期时因各种意外因素造成补缴费用不成功,给缓缴单位、群众的社会保险权益带来的损失,建议各缓缴单位、群众尽快完成缓缴的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费的补缴工作。

 

克州社会保险中心

2023年12月6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

来源: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