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柳州市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人社发〔2023〕76号


全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更好发挥工伤保险积极功能,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3〕264号)要求,我们制定了《柳州市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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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3〕264号)文件精神,提升全市四类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将工伤预防作为工伤保险优先事项,稳步扎实推进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全覆盖高质量培训四类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人员,切实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推动企业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通过三年时间,对四类行业的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含车间主任,车队长)等重点对象(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开展全覆盖、高质量培训,提升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加强职业病源头预防。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培训全覆盖。

 

三类人员培训采用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相结合,其中,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时长为32学时,一线班组长培训时长为48学时(按照8学时/天计算),三类人员线下培训时长原则上不得低于总培训时长的60%,班组长实训类课程不少于总培训时长的1/4。

 

(一)2024年完成我市三类人员总培训任务60%以上。

 

(二)2025年全面完成我市三类人员培训任务。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计划。把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纳入2024年至2025年本市工伤预防重点行业领域,结合本市行业实际,设置专门针对四类行业的工伤预防培训项目。

 

(二)明确培训内容和方式。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健康中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将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和学习刑法、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必学内容。根据四类行业不同类型重点企业和三类人员特点,按照桂人社函〔2023〕264号文拟定的培训大纲,指导培训项目实施机构分类开展针对性培训。

 

采取线上学习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线上培训一般以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职业病预防知识和工伤预防基础知识等通识性内容为主,线下培训一般以互动研讨和实操性内容为主。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线下培训原则上实行不超过40人的小班互动教学,专职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线下培训班一般不超过80人。

 

(三)推动项目落地实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明确列入工伤预防项目的四类行业培训的规模、方式、内容、期限、绩效目标、费用、责任、实施要求等内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卫健、应急管理等部门参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从具备相应条件的社会、经济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中选定工伤预防服务或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工伤预防服务协议机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选定的工伤预防服务协议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组织实施。

 

(四)规范培训项目管理。一是落实四类行业企业工伤预防培训的主体责任,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要求,依法自主开展工伤预防培训。二是要规范工伤预防服务协议机构培训工作,督促其严格按照培训服务协议规定的培训规模、方式、内容、期限、绩效目标开展培训工作。三是加强培训过程监督。工伤预防服务协议机构实施培训实名制管理,利用人脸识别、学习图像抓拍等技术和随机抽查、培训回访等方式进行筛查,杜绝线上培训挂课、线下培训代课等违规行为。四是加强培训效果考核以及考核结果的运用。培训结业后,学员应进行考试,以检验受训效果。考试实行闭卷考试制度,由工伤预防服务协议机构依协议进行。考试合格的学员可减免相应的安全生产再培训学时;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的,由应急管理部门建议其用人单位予以调离相应岗位。

 

(五)严格项目评估验收。在培训项目实施完毕后,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或者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评估验收。对评估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要求整改,直至评估验收合格为止。评估验收报告应当作为支付工伤预防费用的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同联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工伤预防联防联控机制下,建立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机制,在保障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情况下,将四类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项目优先纳入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加强监督管理。由市人社局牵头,市卫健、应急管理部门配合做好企业人员情况摸底、提出培训方案、项目立项建议、培训组织动员、培训过程监督和考试评价等工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和组织本辖区矿山、机械制造业重点企业参加培训。

 

(二)摸清培训底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摸清2023年四类行业企业的参保数、工伤事故发生率等数据;市应急管理部门于2024年2月底前摸清本市辖区内矿山、机械制造业应参与工伤预防培训的企业数、人员数等。在摸清底数后,根据四类行业企业培训目标和任务,合理确定年度的培训任务,确保2025年底前实现重点企业三类人员培训全覆盖。对不按要求参加培训的企业,各级卫健、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重点督促检查。

 

(三)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工伤预防的主体责任,以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引领带动四类行业企业全员工伤预防培训,将现代培训方法技巧作为能力提升重点内容,大力推动三类人员成为企业工伤预防内训师。统筹工伤预防与安全生产日常培训,不以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代替企业结合自身风险的内部安全生产培训,同时避免重复培训。各重点企业也要结合自身特点配套安排相应的工伤预防资金,对三类人员开展相关工伤预防培训。

 

(四)维护资金安全。科学编制工伤预防项目及预算,为实施四类行业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工程提供资金保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规范使用经费。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

 

(五)加强工伤保险扩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摸清2023年四类行业企业的参保情况后,应当与自治区、应急管理等部门提供的我市四类行业企业数据进行比对,对未参保的企业或未尽保的企业,加强联合执法,督促企业及时依法参保,确保我市四类行业企业工伤保险应保尽保。

 

(六)加强工伤预防宣传。将工伤预防与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相结合,加大工伤预防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宣传资料等传统媒体以及官网、官微等新媒体作用,用好巴士、公交车等流动载体,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知识宣传,营造工伤预防良好舆论氛围。


来源: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