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朝阳市矿山、机械制造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人社发〔2023〕36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辽宁省实施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函〔2023〕251号)和《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朝阳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朝人社发〔2021〕21号)精神,提升我市矿山、机械制造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发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联合研究制定了《朝阳市矿山、机械制造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配合做好相关落实工作。

 

朝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朝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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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实施矿山、机械制造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发生。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实施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函〔2023〕2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将工伤预防作为工伤保险优先事项,全覆盖高质量培训矿山、机械制造等行业(以下简称两类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人员,努力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推动落实企业工伤预防主体责任,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与健康,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促进重点行业企业安全发展。

 

二、主要内容

 

实施两类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通过两年时间对重点培训对象开展全覆盖、高质量培训,切实提升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基础保障水平。

 

(一)培训对象。将两类行业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专(兼)职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含车间主任、车队长,下同)作为重点培训对象(以下简称三类人员)。

 

(二)培训内容。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健康中国的重要论述精神,重点培训工伤保险、安全生产、工伤预防与职业病防治的政策法规;生产安全事故与工伤事故防范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工伤事故与职业病警示教育等内容。

 

(三)培训方式。采取线上学习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线上培训以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工伤保障法规标准以及工伤预防基础知识等通识性内容为主,包括实践操作和互动研讨等内容。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线下培训原则上实行不超过40人的小班互动教学,专职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线下培训班一般不超过80人。

 

(四)培训时长。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不低于12学时,其中线下培训不低于8学时,一线班组长培训时长不低于20学时,其中线下培训不低于12学时,班组长实训类课程不低于5学时。

 

(五)培训机构。此次培训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参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项目规定,从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行业协会、培训机构中确定服务机构,优先选择在技术、设施、师资、课程、管理等方面更有优势企业或培训机构。

 

(六)培训进度。此次培训分三个阶段进行,培训人数不低于2000人。2024年上半年,完成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培训,2024年下半年完成专(兼)职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2025年底前完成班组长培训,基本实现培训全覆盖。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培训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应急管理、卫生健康部门研究制定工伤预防培训项目申报实施指引,规范项目申报,逐步建立联合遴选、专家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实施单位机制;要规范服务合同,明确培训模式、方式、内容、期限、绩效目标、费用、责任等内容,明确项目实施要求;要建立由工伤预防和重点行业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为培训项目遴选评审和评估验收提供技术支撑。

 

(二)加强资金安全管理。要强化资金保障,科学合理确定工伤预防项目,充分考虑培训课程开发、教材建设、师资培训、实训设备配备等基础能力建设成本及培训场租、培训时长等综合因素,严防低价竞争。规范经费使用,工伤预防线上培训经费符合采购招标相关政策和流程的,按照工伤预防费相关管理规定,应当予以支付。加强基金监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定期向社会公开工伤预防费使用情况,保障基金安全和效益。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基金的,依法依纪严惩。

 

(三)抓好培训质量管理。要加强培训过程监督,认真审核培训方案,实施培训实名制管理,利用人脸识别、学习图像抓拍等技术和随机抽查、培训回访等方式进行筛查,杜绝线上培训挂课、代学等违规行为,对培训管理不规范、培训考核不严格、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的培训机构,一经发现即予退出,并公开曝光。培训结业实行闭卷考试制度,鼓励通过工伤预防线上平台和地方安全生产、卫生健康考试点实行统一考试,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按规定支付工伤预防费,并减免相应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再培训或继续教育学时。各部门要加强对培训项目质量、施教机构、培训教师的管理评估,探索建立培训机构和培训师资的信用体系,及时淘汰评估结果偏差的培训机构和老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注重合力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推动建立部门间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将两类行业重点企业三类人员培训项目纳入工伤预防预算项目,加强监督管理。各县级应急管理、卫生健康部门配合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重点企业重点人员培训人数摸底、提出培训方案、项目立项建议和组织培训动员、培训全过程监督和考试评价等工作,督促当地企业和人员参加培训。

 

(二)加强典型培育,发挥示范作用。要充分发挥工伤预防培训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培育示范园区、示范企业、示范培训机构,总结示范经验、推广典型做法,探索建立可操作、可监管、可评价、可推广的工伤预防工作模式。要以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引领工伤预防培训工作,积极宣传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加大工伤保险及相关行业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第三方培训机构及劳动者参与工伤预防培训的积极性,形成“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卫生健康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培训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按照项目进展安排全程检查、全程跟踪、全程问效。建立工伤预防项目档案管理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加强工伤预防费使用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伤预防培训取得实效,确保工伤预防费依法合规支出,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来源: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06